文/福雅骨科 鄭本岡院長

腳骨折或韌帶斷裂打石膏後,都會被醫護人員衛教腳不要碰地,目的是希望骨折裂處或剛剛手術後用來固定裂骨的鋼板不要因為走路觸地而位移。

但有些人會覺得開刀打石膏後,肌肉太久沒使用,會變得萎縮、沒有力量或關節僵硬。因此就有人自作主張地認為,有石膏的保護下,應該可以稍微維持運動或是用腳觸地走路,多少用點肌肉的力量,來避免肌肉萎縮或是關節僵硬。

這樣做雖然可能可以減少肌肉萎縮及關節僵硬程度,但若萬一因此讓受傷部位承受身體重量,因而造成骨裂或鋼釘移位的話,造成的損害更大!可能整個復位手術及復原的療程都要重來,身體等於是受到二次傷害!

我的診間三不五時就會遇到這樣自作聰明的病患,不聽從衛教,擅自以患肢觸地走路,造成鋼釘、鋼板錯位,最後癒合不良!有些後果嚴重的,甚至還要再度進行手術!

其實打石膏期間,不活動肢體,造成的肌肉萎縮及關節僵硬是可逆的。待骨頭、韌帶復原,石膏拆除後,恢復正常活動、加強復健訓練肌力,漸漸就可以恢復正常。

擅自用患肢走路可能帶來的傷害,遠大於打石膏造成的暫時性退化!我在此呼籲:不幸受傷需要打石膏時,務必遵從衛教指示,不要擅自增加患肢復原期二次傷害的風險。

分享此文: